(一)、會計原始憑證的傳遞、審核
1.審核原始憑證所記載的經濟業務應正常,判斷應正确,涉及業務發生的日期、數量和單價應符合要求等;
2.審核原始憑證中所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内容應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制度、計劃、預算和合同等的規定,應符合審批權限的手續,以及應符合節約原則等;
3.審核原始憑證的手續應完備,應填項目應填寫齊全,有關經辦人員應都已簽名,主要人員應審批同意等;
4.審核原始憑證的摘要和數字應填寫清楚、正确,數量、單價、金額的計算有無差錯,大寫和小寫金額應相符等;
5.在審核時發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企業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确、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更正。
(二)、記賬憑證的填制、審核
1.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号。
2.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幹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填制。
3.正确編制會計分錄并保證借貸平衡,必須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經濟業務内容,正确使用會計科目和編制會計分錄,記賬憑證借貸方的金額必須相等,合計數必須計算準确。
4.摘要應與原始憑證内容一緻,能正确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内容,表述簡短精煉;
(三)、賬簿
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四)、編制會計報表(資産負債表、損益表)
(五)、納稅申報每月1-15日(國稅、 地稅)
訂單提交後,10分鍾内,我們将安排工作人員和您聯系!
上海五八财務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彭女士
座機:13818635464
熱線:18516265215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天祝路789号